天色,对无羡道,“时候不早了,来不及回城了吧?”
无羡点头,“这儿景致不错,我打算小住一阵。”至于留下的主要原因,她是说不出口的。
常伦目露兴奋,就差没有吹锣打鼓来欢迎了,“你带着这么些人,总需要个落脚的地儿,你打算住哪儿?”
老汉提议道,“不如在小老儿这儿住下吧,隔壁是我二弟,与他们挤挤,可以将整个院落腾给几位大人。”
这不就成鸠占鹊巢了吗?
无羡有些尴尬,“怎么好意思呢?”
老汉连道“不妨事”,“几位大人尽管住下,能够招待几位贵客,是小老儿的福气。”
李元芳觉得,“如此也好。”
此地偏僻,为了便于施工,替流民搭了简易的窝棚。
可那窝棚太过简陋,他们几个大老爷们凑合凑合就算了,怎么能让无羡住呢?
留宿民居,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无羡再推脱,就是矫情了,“我便却之不恭了。”正好带着奚淼,体味一下难得的农家乐。
天下无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