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皆受齊節度”,兩漢志皆無建安縣,該縣應爲漢末獻帝建安八年前會稽郡所新置。
復查《元和郡縣圖志江南道建州》:“建安縣,本漢冶縣之地,後改爲東侯官,又立建安縣”;
《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建州》:“後漢建武中又爲東侯官縣建安初分東侯官之地爲建安并南平漢興三縣”、“建安縣...本孫策于建安初分東侯官之地立此邑即以年號爲名”,是知建安縣乃獻帝建安初年由孫策分東冶候官立。
按孫策獻帝興平二年渡浙江、入會稽,會稽太守王朗南逃東冶候官,翌年(建安元年)六月孫策破王朗於東冶候官(詳見文末附註),甚疑建安、南平、漢興三縣便在此時由孫策分東冶候官立,《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邵武軍》即載建安元年孫策置立南平縣(“邵武縣本後漢東侯官縣之北鄉也建安元年孫策稱會稽守置南平縣”)。
3、漢興:
獻帝建安元年,孫策析東冶候官地(《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建州》載析東冶候官之北鄉)置立漢興縣,見上“建安”。
4、南平:
獻帝建安元年,孫策析東冶候官地(《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邵武軍》載析東冶候官之北鄉)置立南平縣,見上“建安”。
5、豐安:
《續漢書郡國志》會稽郡太末縣,劉昭補註:“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宋書州郡志》“東陽太守”:“豐安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二說迥異。
《東漢政區地理》則從清人吳增僅之說,以《三國志》賀齊傳載太末縣有“豐浦鄉”,而認爲豐安析自太末(見《三國郡縣表》吳揚州部)。吳氏此說依據不足,本表不取。
按獻帝興平二年孫策確有分諸暨置立新縣之舉(見上“吳寧”),且孫策建安元年降王朗、據會稽,至建安四年其經略的重心已轉至廬江(征廬江太守劉勳)、江夏(征江夏太守黃祖)、豫章(降豫章太守華歆)諸郡,故以爲《宋志》之說應是,興平二年孫策析諸暨縣地同時置立了吳寧、豐安二縣。
三、豫章郡
豫章(西安):
《三國志吳書劉繇太史慈士燮傳》:“劉表從子磐驍勇數爲寇於艾西安諸縣(孫)策於是分海昬建昌左右六縣以慈爲建昌都尉治海昬”。傳文中所見艾、海昬、建昌
皆爲豫章舊縣,而“西安”縣爲兩漢志所無{兩漢志齊國(郡)另有西安縣},當是漢末新置之縣。
《宋書州郡志》“豫章太守”云:“豫寧侯相漢獻帝建安中立吳曰西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吳曰西安”之前該縣的初始縣名爲何,《宋志》則無記載。
查《續漢書郡國志》豫章郡,劉昭補註:“豫章記曰新吳上蔡永脩縣並中平中立豫章縣建安立”,此建安中所立豫章縣,錢大昕以爲即是西安縣的本名(見《廿二史考異》卷十四),錢
說應是。
按豫章縣所屬豫章郡在獻帝建安五年方被孫策所據,同年孫策卒,結合上引《三國志》傳文,便可推知孫氏更豫章縣名爲西安的時間即是在建安五年也。
綜上,豫章縣置立於獻帝建安元年至四年間,迨建安五年孫策平定豫章郡,則改豫章縣爲西安縣。豫章縣鄰近劉表勢力所控制的江夏、長沙郡,孫策改此縣名曰西安,當出於欲西境安寧之意。
至於豫章(西安)縣是析何縣地而置,《太平寰宇記江南西道洪州》載:“武寧縣...古西安縣也後漢建安中分海昏縣立西安縣(實應作“豫章縣”)”。
《東漢政區地理》則以永脩、豫章(西安)縣皆爲分海昬縣置,永脩地望更接近海昬,而定豫章(西安)置縣的時間要早於靈帝中平年間置縣的永脩。《東政》這種僅憑縣治遠近而判定置縣先後的方法,依據不足、本表不取。
综上,孙策没有逾越自己的身